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市政发【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科学发展、加快振兴的部署要求,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取得快速进展和预计成效,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前的这段时间,在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施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全程服务”。今年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要全部进入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各审批部门要超前服务,主动提前介入,及时调度相关项目文件编制进度,及时研究提出并指导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每个项目、每个审批环节都要确定专人负责,会同项目单位共同负责全过程和全方位的联系、协调,直至全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
二、实施“预约服务”。项目单位确需急办或在非工作时间(包括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需要办理的相关事项,可通过预约的方式提出申请,应约部门要根据项目单位需要情况,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安排专人、及时办理,不间断地完成审批(核准)等各项服务。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实行预约服务,只要客商和企业需要服务,必须随叫随到、及时到岗到位。
三、推行“咨询服务”。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审批条件等咨询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要采取“联合办理”的审批方式,统一组织现场政策咨询,现场审核要件,现场解决问题,并负责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涉及报批、要件、流程、收费等各类问题,要落实首问负责制,热情周到、周密细致地给予答复。
四、实行“承办服务”。指派重点项目包保部门作为项目承办服务单位,包保部门责任人作为承办服务责任人,“一对一”协助项目单位推进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各包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传下达有关信息,研究解决项目难题,并提出加快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完善上门服务、跟踪陪同等服务措施,针对各类项目特点延伸服务范围,拓展服务深度。
五、强化“快捷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在办理项目单位提出的事项时,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充分体现快节奏、便捷化、高效率的要求,科学安排,按时办结,决不允许拖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重点项目,要做到即收即办,第一时间会商,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