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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 依明江  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焦保华  办公室副主任

  唐德清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陈玉新  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张长林  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

  刘政印  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进企业”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负责组织对各级环保局落实情况的检查并进行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和向全疆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编报我局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情况。

  各级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要依照确定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分工负责,依照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工作内容的落实,按时完成“法治进企业”各项任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工作的统一部署,此次“法治进企业”工作从2007年起实施,到2010年年底结束。

  1、组织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5月30日前。

  各地环保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法治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对“法治进企业”的任务进行分解,加大对“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活动,推进“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全面开展。

  2、任务落实,法治实践活动阶段: 2008年6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前。

  2008年完成目标量的30%-40%;2009年完成目标量的70%-80%;2010年完成目标量的100%;

  3、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7日至2010年12月1日。

  自治区环保局向自治区 “法治六进”领导小组提交自治区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活动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建立相应的制度,提出环保系统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好的办法和建议,建立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工作长效机制。

  4、表彰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对在“法治进企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进行通报表彰或奖励。

  六、2008年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重点安排

  1、制定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自治区环保局 “法治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6-7月份,在南北疆选择重点地区和企业,全面启动自治区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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