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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第一、二阶段工作小结及第三、四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28.建议在要求地州上报数据、材料时,各处室之间先相互沟通、协调,由一个处室牵头统一制表、发文,避免重复上报相同数据。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29.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明确时限。文件在局领导及处室之间进行会签时,有明确的时限规定,超过时限的视为“同意”。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30.正确对待下级意见,体察基层情况,解决切实问题。不能因下级单位说实话、提意见而在工作中“卡脖子”,影响年终达标和评选先进。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31.局机关部分处、室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到基层,不是抱着服务、指导工作而来,而是好摆架子、发号施令,给基层造成很大负担。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七)社会监督方面

  32.建议在全区开设12369环保投诉电话,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法规处、纪检监察室

  33.许多该公开的环保内容都没有公开。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34.加强对环境评估工作的监管力度,引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增强评估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牵头单位:评估中心

  责任单位:监管处  、污控处、自然处、环科院、

  辐射监督站、 咨询中心

  35.建议将行风监督员实地走访、调研的做法作为一项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服务中心

  (八)其它

  36.加大物资采购的公开公示力度,确保采购的物资实用、管用、价廉、耐用。

  牵头部门:规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

  37.建议环保宣传与申报项目挂钩,解决基层环保宣传工作缺乏资金和设备的问题。

  牵头部门:科教处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规划财务处

  38.环境监督性监测应结合新疆面积大、路程远的实际,将原规定一个月一查改为二个月一查或一个季度一查,以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监测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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