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组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应急领导组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公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立即响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领导组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应急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事故抢险组和先期到达事故地点人员按照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尽快组织抢修;现场警戒组进行现场隔离,防止事故扩大;医疗防疫组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物资保障组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污染处置组负责紧急处置水源污染危害工作;新闻宣传组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适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2 报告程序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要迅速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组办公室,由领导组办公室向领导组报告,领导组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要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按照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报告时限累计不能超过2小时,一般要求以文字形式报告,如情况特别紧急,可先通过电话直接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4.3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4 信息发布
  中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应急领导组决定并发布。对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 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 应急终止

  5.1 总结评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