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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1年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夯实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基础,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实现我市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全市冶金机械等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同军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王 雁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席根柱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红泽  市经信委纪检组长
  王克义  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杜绪鹏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乔泽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世英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解建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文万平  运城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空港新区安监分局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负责制订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深化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深化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四科,办公室主任焦锐强(市安监局监管四科科长)。负责全市深化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深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深化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深化专项整治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奖励,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深化专项整治领导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深化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对本辖区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深化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做好深化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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