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在上述中准价基础上,各经营单位可在下浮 8%幅度内(暂不上浮)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2、本表所指汕头中心城区范围为金平、龙湖、濠江区。
附件2:
汕头市中心城区管道石油气销售价格表
(自2011年6月29日起执行)
项目
| 居民新用户
价格(元/立方米)
| 老用户
| 备注
|
优惠价格
(元/立方米)
| 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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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石油气
| 21.5
| 19.5
| 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之日起计)按300立方予以每立方2元的气价优惠。
| 6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新老用户分别为22.6元和 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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