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和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七)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交通血防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协调科、维稳办)。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负责交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性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政务公开、交通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直属交通运输单位信访、维稳工作。
(三)计划统计科。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综合运输体系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与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提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审批或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相应阶段的设计、招投标、造价控制的监督管理;联系国、省道和干线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地方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