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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农贸超市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

  建设农贸超市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建设农贸超市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建设农贸超市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4.5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5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农贸超市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三)面积

  农贸超市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农贸超市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

  农贸超市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四)装修及场内布局

  农贸超市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农贸超市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农贸超市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农贸超市应考虑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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