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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候选人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候选人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455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候选人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16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卫生系统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厅要求,委直属单位和各区(新区)属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可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入库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查,慎重推荐。

  二、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必须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推荐或审核意见栏内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如出现推荐人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人员,省卫生厅将不予列入候选人库。

  三、此次填写《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候选人推荐表》的人员包括新推荐的候选人和曾被推荐过或担任过评委,现仍符合入库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填写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详细填写。

  四、候选人登记表的填写请通过广东省卫生厅公众网下载区(www.gdwst.gov.cn)下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推荐系统》,用此系统录入候选人资料。相关数据、推荐表和汇总表按照单位隶属关系逐级上报,不接收个人手工填写的推荐表和汇总表,相关表格均由该系统打印生成。

  五、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汇总并上报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材料和数据,市属各单位负责上报本单位的材料和数据。各单位请于2011年6月27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212房间,上报的数据(DBF格式的数据库文件)请发电子邮件至:10725222@qq.com,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附件:关于推荐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候选人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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