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自治县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和谐的消费市场,着力打造“3·15”民心工程和服务品牌,围绕中消协今年确定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民生建设年”活动,切实做好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活动的主题与目的
1、活动主题:“消费与民生”
2、活动目的: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消费政策,提升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聚力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坚持科学发展,倡导科学消费,密切关注民生,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员人名单如下:
组 长:
崔继武 副县长、县消协名誉会长
副组长:
童卫庭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县消协顾问
刁殿强 县工商局局长、县消协会长
胡志勇 县质监局局长、县消协副会长
成 员:
马全民 县农业局局长
刘宝录 县农机局局长
王 萍 县卫生局局长
刘廷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文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光明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居来提·衣扎克 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刁殿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居来提·衣扎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