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2]7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三个率先”的教育发展目标,着力解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市区小学入学压力过大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见》(许发〔2011〕6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科学、全面规划和整合市区小学资源,新建和扩建、改建、迁建一批市区小学,扩充学位,使市区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促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实施市区小学三年重点项目建设,新建和扩建、改建、迁建小学16所,增加学位1.3万个,有效解决市区新增适龄人口入学问题,使学校大班额降低到60人以下。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三区一县”(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许昌县)要把推进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推进工作。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树立“教育发展带动并服务于城市发展”的理念,正视老城区发展空间有限的现实,在主城区及周边尽快规划和建设一批学校,同时加快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步伐,方便学生入学。

  3.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证教育投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同时,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适应现实经济条件,既积极又稳妥,既满足需要,又不造成浪费。

  4.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要与当前小学的实际相结合,与市区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教育重大项目相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四、主要任务

  从2012年起至2014年底,投入资金约44742万元,完成16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表)。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分别由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负责实施。(许昌新区的中小学规划,待许昌新区总体规划确定后,根据人口分布、功能划分、教育现状等情况另行制定)。“三区一县”要根据各自承担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项目资金,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保证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