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一次、二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无急可应,有急能应”为目标,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抓紧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抓紧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力修订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提高预案的演练率。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着力推动县级、镇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补不足”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利用气象预测预警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对各专业(三防、电力、通信等)应急机构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二、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健全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实现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源与县级共享。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