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聚集发展
按照重点突破、合理布局的原则,在重点建设好首批6个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聚集区的基础上,对发展较为成熟的聚集区,分批增加新的国家级、省级试点聚集区,并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在全市建设一批市级专业化试点聚集区,形成各具特色、争先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支持聚集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鼓励建设特色街区。支持二产、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
(六)实施项目带动
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筹措资金,策划引进并集中实施一批带动力大、支撑力强、产业关联度高的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库,2011-2015年期间,重点抓好150个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大项目(见附表二),总投资4253亿元,其中,2011-2015年投资3082亿元,支撑并带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七)完善统计体系
建立健全反映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统计制度,先行先试制定科学规范的服务业分类标准,建立合理的统计口径和综合报表制度。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的调查研究,将网上购物等新兴服务业纳入服务业统计体系,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评估与监测体系,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到单位。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制、考核体系以及相应的激励监督措施,形成浓厚的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舆论氛围。
2.深入推进阶段(2012-2014年)。着力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和监督考核,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竣工建成。2013年下半年,迎接国家发改委对试点区域的中期评估,做好自查迎检、总结调整工作。
3.初见成效阶段(2015年)。六大聚集区初见成效,九大重点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新形势的特点和要求,提出进一步完善提高的目标和任务,形成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经验。接受国家发改委的总结评估。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以推进试点为契机,切实把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全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来抓。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区县、各开发区(基地)、各有关部门、各试点聚集区要认真落实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围绕承担的试点任务,在2012年3月底前制定出具体推进方案并报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方案要求思路清晰、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