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健全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举办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对接活动,推介科技型企业、科技融资项目和金融产品。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推广供应链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探索设立专业化科技银行,积极吸引国内外科技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等服务机构。加大对科技成果评价和评估机构的扶持力度。开展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报告制度。
(七)强化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促进我市城市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有序转化。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促进项目提升,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机制,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产业化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融资平台市场化发展,建立“分工明确、层次清晰、股权链接、风险可控”的投融资平台体系。推动市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不断增强资金实力和创新融资能力。支持区县融资平台采取有效方式提高信用规模和等级,增强市场化、多元化融资能力。支持市级有关部门通过整合资源,组建新的政府性投资集团,形成规模优势。通盘考虑和设计还款资金来源,做到合理负债,实现发展需求和自身财力的有效匹配。
(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实现西安相关金融功能区的统筹规划、合理定位和错位发展。加快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着力打造区域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构建“总部+后台+服务外包”的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探索设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和各种股权投资基金,推进科技保险创新试点。
加快金融机构聚集,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政策导向,有重点的开展金融招商工作,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落实优惠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和分支机构。加快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广泛聚集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支付系统、后勤保障等各类后台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品牌优良,知名度高,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征信、评估、担保、经纪、会计、律师、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中介服务。引导和推动金融中介机构改制重组,做大做强。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