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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

  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会同县监察局做好督查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在答复期限内开展调查办理工作,然后将调查办理情况按统一格式进行书面答复;交办事项涉及到其他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进行书面答复,答复意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答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要即刻退回并书面说明原因。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承办单位办理的州长信箱或县长信箱答复意见进行审核、修改后,依次呈送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阅批,重要信件呈送县长阅批。对不涉及隐私的信件答复,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长信箱”栏内公开发布。
  三、严格时限,保证质量
  各承办单位对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工作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承办单位要随收随办、急事急办,做到不误事、不误时。州长信箱一经交办,必须从交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县长信箱信件一经交办,必须从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凡属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反映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反映人解释说明;对重大、紧急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及办理的进展情况。
  四、严明纪律,提高效率
  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工作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县人民政府将把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对州长信箱和县长信箱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实行“每月分析、汇总,适时通报”的工作制度,每月向县长报告办理情况,适时向全县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办理及时、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办理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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