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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采矿权数据核实整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采矿权数据核实整理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矿〔2008〕83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蓟县地矿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矿业权数据核实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69号)和部开发司贾其海司长在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会议上的要求,现就全市采矿权数据核实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主管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的采矿权登记数据库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缺项数据、拐点坐标错误、矿业权重叠等问题进行补充修正,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和登记造册。

  二、为实施全国网上统一配号,对已过期的采矿权数据要按照国务院第241号令及国土资厅发[2007]169号要求及时予以注销,及时更新数据库,并及时将更新结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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