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科学分解法定职能,有效理顺职责关系,确保内设机构职责清晰,各个岗位责任明确。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实行挂牌上岗、首问登记和业务工作AB 角制度。
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工作效率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清理职责、明确任务和基础上,对具体工作业务作出限时办结的要求和承诺。能及时办结的,必须及时办结,不能及时办结的,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求事项,必须予以说明,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三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机关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克服薄弱环节,加强实施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三项制度”的实施为突破口,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
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三项制度”要作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在各级行政机关长期实行。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进一步提高“三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把“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与社会互动的过程。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施工作进程,加大宣传力度,把实施“三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计划和方案,以及机关的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等向社会及时公开、公告,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三项制度”、机关职责、办事的政策、条件和程序、权限和时限,积极参与到“三项制度”的实施中来。
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群众投诉监督机制,通过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要树立积极、宽松、开放、务实的态度,积极支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组织领导
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三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县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在县人事局下设实施“三项制度”办公室,承担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