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实施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以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具体包括以下机关和单位: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政府系统所属参照管理单位。
上述实施范围中,行政许可集中、行政执法、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是重点,应加强联系和指导,重点推动和完善。县人民政府确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重点联系和指导的机关。
三、实施的方法和步骤
实施“三项制度”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加强研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一)认真制订方案,抓紧工作启动
各级行政机关应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实施“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细则,把“三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应包括:实施“三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群众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部署和措施保障等。
在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基础上,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启动实施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部门实施“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细则,报县政府和县人事局备案,作为今后检查和考评的基本依据。
(二)积极开展培训,实行全员学习
各单位各部门要制订“三项制度”学习教育的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达到100%,要集中专门时间,组织全体公务员学习“三项制度”。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让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人熟知“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
(三)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深入推进
“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服务承诺解决的是政府诚信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服务承诺制的规定和要求,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务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具体服务和办理的承诺,并保证这些承诺的有效落实。各级行政机关应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悬挂《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