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木县政发[2007]18号)
自治县各煤矿:
2006年度全县各煤矿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分煤矿取得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同时也涌现出部分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县煤炭局推荐,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煤矿企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生产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争先创优,为全面推进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构建和谐木垒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2006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