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粮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决定
(木县政发[2008]134号)
在2007年自治县粮食工作及夏粮收购工作中,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州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安排,积极落实任务,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粮食工作任务,为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激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粮食生产、收购和“放心粮油”活动中踊跃出的新户乡、雀仁乡等11个先进单位和刘西国、俞兆英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为自治县粮食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07年度粮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1.粮食生产先进单位5个(各颁发奖牌一个,各奖励现金3000元)
新户乡、雀仁乡、东城镇、英格堡乡、西吉尔镇
2.粮食收购先进单位1个(颁发奖牌一个,奖励现金5000元)
木垒县粮食收储公司
3.粮食工作先进个人3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刘西国、俞兆英、张建民;
4.售粮5万公斤以上的大户8户(各奖励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