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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地税局、国税局和国土资源局表彰奖励的决定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地税局、国税局和国土资源局表彰奖励的决定
(木县政发[2008]149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今年以来,自治县财政收入实现高速增长。截止五月底,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741万元,完成县级预算的65.19%,完成州级预算的64.7%,同比增长172.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12万元,增长137.7%。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税务系统和国土资源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为了进一步激发税务系统及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自治县财政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国税局、地税局各奖励人民币25万元,奖励国土资源局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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