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领导:王向乾、郭致文、阿汗、陈云、李忠年、郭彦勇、陈学军、刘保之、高月红。
常务副县长 周振宇
责任范围:协助县长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系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同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基层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和管理,年内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上一堂廉政党课或进行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教育。
2.负责抓好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工作。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问题。禁止有执法权的单位在非执勤站点随意拦车检查、收费、罚款。年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3.协助抓好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管理、投标企业市场准入清出、评标专家监管等制度。
4.抓好对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各项工作。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盲目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的行为。
5.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对破坏投资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严肃予以责任追究。
6.负责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中央、区、州、县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抓好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和安全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年内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7.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8.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纠风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协办单位:监察局、经贸委、统计局、招商局、交通局、煤碳局、安监局、信访局、纠风办。
协办领导:阿汗、白仲本、王集虎、郭新泉、魏照霞、胡锋明、陈学军、任保森。
副县长 叶尔宝
责任范围:对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同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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