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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垒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4.负责抓好国债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审计,对国债等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资金运行、物资采购等进行全面监督,年内至少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5.负责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治理乱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清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抓好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6.协助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完善企业项目核准、备案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估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7.负责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落实“采管分离”制度,加强对采购各环节的监督,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8.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干部选拨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抓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大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专项经济审计工作,切实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的提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

  9.加强对中央应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中央及地方投资和国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0.抓好分管系统、部门的纠风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协调安全执法和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11.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禁止领导干部以赌博或变相赌博形式收钱敛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2.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督查和纠正力度。

  13.畅通“县长信箱”、“县长专线”等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4.全面落实《县长接待村委会(社区)主任日制度》,及时解决难题,化解矛盾。

  协办单位:政府办、纪检委、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发改委、安监局、审计局、社保局、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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