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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公用事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公用事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公用[2008]188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保税区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各管理部门和各经营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公用事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8年公用事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水平完成各项任务,为天津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公用事业工作要点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08年公用事业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要求的关键一年。要充分发挥公用事业对城市发展的保障作用,提高各项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城建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以三个层面联动发展为机遇,以奥运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为契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公用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天津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服务,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服务;坚持发展超前,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服务一流。
  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加快公用基础设施向滨海新区和新农村地区延伸,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发展和市民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公开服务信息,深化服务进社区工作,打造行业优质服务精品。
  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监管依据;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特许经营;深化服务质量及经济运行质量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使公用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提高公众满意度。让老百姓能够喝放心水,用安全气,乘便捷车,充分享受到城市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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