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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报表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报表的通知
(津国土房财〔2008〕20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报表的通知》(津财采〔2008〕4号)文件要求,需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报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报表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fcg23145212@126.com。

  二、自2008年4月份开始,每月24日前,各单位应编报《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发送至zfcg23145212@126.com。次月无政府采购计划的可以不报。

  三、特殊情况,各单位需填报《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补充明细表》的,应在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将本单位盖章后的纸质报表报市局财务处(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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