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第39个“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和中国国际地球年活动的通知

  3、在局OA系统开设科普知识专题,登发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天津地质、矿产、地热为主要内容的影像、文字科普资料。地质处、科教处、信息中心负责。

  4、与团市委共同举办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绘画、征文活动,协助做好全国少年儿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绘画征集、前期宣传等活动。精选部分作品在局政务网专题栏目登载,并以“地球小卫士”和“李四光中队”形式,举办“天津市国际地球年暨第39个世界地球日纪念活动”。科教处、团委、党办(宣传部)负责。

  5、利用移动通信平台,在全系统群发今年地球日活动主题口号“认识地球、和谐发展”。科教处、办公室负责。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第3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督促落实、检查指导等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董建军、路红副局长

  成员:科教处、办公室、地质处、矿产处、地热处、党办(宣传部)、团委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有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组织,切实加强“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周密制定本地区地球日宣传活动计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地球日当天,国土资源部将在北京组织隆重的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可通过网络等形式与北京主会场活动互动。做好全国及本市少年儿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绘画征集、征文以及宣传等活动。

  (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球日活动前后,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制做宣传橱窗、展牌,实物展示,播放录音录像,举办科普讲座、知识答卷、知识竞赛和组织专家现场集中咨询等方式,以生动的形式宣传、报导国际地球年、世界地球日相关信息,挖掘地学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生动事例,宣传地学为社会服务的举措,使地球日活动家喻户晓,使地学为社会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反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