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点信访问题亲自推动解决;分管领导直接抓好信访工作的具体协调、督办、落实;其他领导和责任部门“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职责抓好有关方面信访工作。在全系统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四)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充分把握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群众初信、初访的及时办结,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的原则,切实把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单位、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实行首问(办)责任制,把好第一道关口,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初信初访事项,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附件:重访统计表、重信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访事项重访统计表(2007.1-2008.3)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地  址

来访次数

个/集

反映主要问题

问题分类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备 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