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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访〔2008〕216号)


各区县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的统一工作部署,全系统上下加大了信访稳定工作力度,使信访形势和信访秩序逐步好转。但由于多种原因,拆迁、征地、房地权属等方面重信重访数量仍居高不下,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积极妥善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确保奥运会、夏季达沃斯论坛、改革开放30年一系列纪念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联席办《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联席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延龙局长在国土房管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大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和督办化解力度”的要求,现就全系统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四月至九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梳理问题、落实责任阶段(4月份)

  (一)认真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责任范围内,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对同一信访事项来信来访3 次以上、目前还没有息诉息访的重信重访案件。做到逐件登记建台帐、并对重点案件逐案建档,台帐中要有信访人诉求、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责任单位采取的措施、目前进展情况等。4月25日前将梳理汇总的重信重访问题明细表(附后)报市局信访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梳理出的重点信访案件,要逐件确定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第二阶段:化解矛盾纠纷阶段(5月初至8月底)

  (一)案情复查。通过调阅案卷、听取当事人诉求等方式复查案件基本情况,做到核查结果真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就重点信访案件召开会审会,分析案情、查找出症结所在;

  (三)以“息诉罢访”为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详细化解方案。对于重信重访中的“老大难”案件,按照局领导关于“和谐社会是需要有成本的,有些问题长期不解决社会成本会增加”的批示精神,主动创新思路,多渠道、多方式寻找解决问题途径;

  (四)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落实处理意见。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抓紧协调、落实到位;对经“三级”信访程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坚持无理诉求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对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主动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工作,适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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