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供热:一是各项强制性施工规范、安装标准、验收规程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执行情况;二是锅炉房、供热管网以及各种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情况,各种辅助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三是停运期间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的论证、确定、资金支持情况;四是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房运行管理制度以及其他供热方式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五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完善以及各种抢修队伍、人员、工具、备品备件的准备、落实和必要的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4.城市桥梁:一是使用中的桥梁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二是超重车过桥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超重车通过城市桥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三是城市桥梁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要求。
5.城市公共交通:一是使用中的城市交通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是否健全;二是城市交通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三是城市交通安全措施和应急资金、设备投入情况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四是车辆、设施、设备和场站安全检查情况及有关监测检验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根源;三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重要时段
第一时段(2008年4月至7月)。为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结合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单位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排查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开展城市供水、供气及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