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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财〔2008〕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我市2007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08〕22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企业范围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已经取得法人资格的下列企业:

  (一)国有企业;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四)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二、我局2007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由各级主管单位分别组织所属企业实施。其中,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市城乡地产房屋开发公司、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局负责;其他企业由各二级主管单位负责。

  三、参加产权登记证年检的企业需填报《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自查表》(附件1),如实反映企业2007年底实际情况,同时提交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2007年度审计后的企业会计报表等资料复印件,由各主管单位留存备查。

  四、各主管单位要以2007年度审计后的会计报表数为基础,认真核对企业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数据等基本情况,不一致的,应及时办理相应得产权登记手续。

  五、各主管单位应使用产权登记汇总软件(升级版)进行数据汇总,升级版软件及编制说明可在www.sasac.gov.cn网站(在线服务--软件下载)下载。

  六、各主管单位应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汇总所属企业应办未办、缓办和补办产权登记的情况并进行分析,具体说明上述情况的企业户数、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各主管单位应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25日之前上报市局,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fgjqykb@126.com。

  七、5月31日前,各主管单位应做好迎接市国资委抽查工作准备。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与市局(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3399757,联系人:王天衣、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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