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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和开展建筑业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总包项目部应当按市建委《关于实施建筑业农民工身份管理的通知》(建筑[2007]242号)文件的要求在施工现场配置考勤机,并实行打卡上工制度。

  如施工现场不具备使用考勤机条件的,以及专业队伍进场施工的,经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核实,可以不实行打卡上工制度,但必须安排专人每天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

  3.总包项目部应当实行月考勤公示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确认的农民工月考勤表在施工现场予以公示。

  (三)农民工实名制备案信息上传制度

  总包项目部应当配备可上网的计算机,明确专人定期上传施工现场农民工登记信息。

  自5月4日起,每周五下午4:00前,总包项目部根据上周掌握的现场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登陆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tjsjz.com)的“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身份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施工现场农民工登记信息》,做到每周上传,每周更新。

  (四)专人管理制度

  1.总包项目部应当指定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以下简称民管员)对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行动态管理,农民工管理各项制度应当在施工现场予以公示。

  2.总包企业使用劳务分包队伍的,应当配备持证上岗的劳务队长。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区县普查和全市抽查三个层次,分成三个阶段交叉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4日至6月10日)

  1.在施工程总包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统一格式,负责落实实名制胸卡的制作工作。5月25日前,各总包项目部必须完成现场农民工胸卡的统一发放,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在施工程的总包项目部应当对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四项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总包项目部必须于5月25日前,将本项目的民管员名单和自查自纠情况(自查报告)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

  3.施工企业应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掌握本企业所有在施项目的农民工身份管理情况,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处置,并落实专人督促整改。特别要加强对迎奥运工程项目的重点监控。

  4.各集团总公司,各省驻津建管处依照各自管理职责积极督促、指导所属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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