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许可证件
1、有书面形式的许可证件。
2、行政许可证件应当载明被许可人、被许可的内容、做出许可决定的部门(签章)、时间,有法定许可期限的还应载明许可期限。
3、有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记载,包括有被送达人(委托代办人)签字、时间。其中:送达许可证件的时间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
4、有留存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后加盖“原件已审”章。
六、案卷归档
1、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归纳整理,每卷配备卷盒。
2、案卷卷皮、目录、备考表齐全,案卷外观整洁。
3、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一致,且符合行政许可申请及办理顺序。
4、卷内留存材料及用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留存的纸质材料不得使用复写纸、拷贝纸、等。属于复写纸誊写的应当复印后留存。
附件2
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1、有明确的行政许可申请书。4
2、申请书意思明确并有申请人签章。4
3、被委托的代办人有申请人委托书。2
4、留存的申请材料与公示的法定要件一致。4
5、留存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加盖原件已审章。2
6、有收件凭证、收件清单并加盖收件单位印章。4
7、收件清单与留存材料一致。2
8、注明收件时间。2
9、收件凭证(含收件清单)注明送达时间。2
10、收件凭证、收件清单有被送达人(委托代办人)签字。2
11、有告知受理通知书或在收件凭证上告知受理时限的计算方式。2
12、*告知受理通知书有被送达人(委托代办人)签字。2
13、*告知受理通知书注明送达时间。2
14、*有补正告知书、补正材料清单。2
15、*补正告知书(含补正材料清单)注明通知补正的时间。2
16、*补正告知书(含补正材料清单)送达在法定时限且有被送达人签字。2
17、*有补正材料收件凭证、收件清单并加盖收件单位印章。2
18、*注明补正材料收件时间。2
19、有审批过程记录。4
20、有各级负责人签名、明确审批意见和时间。4
21、有行政许可决定书(含准予和不予决定)。4
22、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作出行政许可的时间并加盖公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