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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的通知


  3.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简捷,为建筑企业、为农民工办实事,有扎实的工作业绩,在社会上和农民工群体中有良好的声誉。

  二、评选原则、程序及时间

  评选原则:评选农民工要严格按照条件实事求是评选,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优中选优,对评选人要进行民主评议。

  评选程序:

  1.由各建筑企业按照市建委评选工作要求,自行制定优秀农民工评选方案,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逐层组织评选。

  2.对基层推荐的评选人,各集团、办事处要严格把关核实,确定评选人后要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填报《天津市优秀农民工报审表》,填写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

  3.各集团办事处将优秀农民工报审表发至www.tjsjz.com网,由施工队伍管理站评审认定后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上报建委核准。

  评选时间:(分三个阶段):

  1.从5月6日至5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各省驻津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评选表彰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农民工的先进事迹,展现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投身建筑业建设中的作用及贡献,宣传优秀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好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和谐氛围。

  2.从5月15日至5月30日为企业评选阶段。企业要按照市建委要求和各区县、各省驻津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部署,层层进行评选推荐,认真总结事迹材料。确定评选人员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网上报至市施工队伍管理站。

  3.从6月1日至10日前为集中评选审核阶段。市施工队伍管理站根据企业上报的优秀农民工事迹材料予以审查核实,网上集中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名额分配: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单独为各区县分配名额中包含着建筑业农民工,各区县建委要会同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河北驻津建管处1名,河南驻津建管处1名,江苏驻津建管处1名,其他中央及外地进津企业4名(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视企业业绩,在日前被授予和谐企业称号的64家企业和有重点项目企业中产生);建工集团总公司1名,城建集团总公司1名,住宅集团总公司1名,中建六局1名,中铁十八局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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