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经济普查知识,掌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复查等各种经济普查工作技能。
3、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经济普查。
4、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在清查入户时,须持有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有权查阅被调查者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各种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对经济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改正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6、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7、要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聘任的经济普查机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或小区)的宣传、单位清查、登记、复查、汇总工作进度资料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项工作。
1、制定本普查区调查线路方案。首先,要对相邻的普查区(或小区)按照普查区示意图沿交界处实地勘查,确定区域范围,并明确每个普查员所负责的地域范围和界线;第二,要熟悉环境,明确各普查员负责的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掌握普查区域内的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重点了解写字楼、商住两用楼和各类市场的情况;第三,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调查路线。
2、负责与上级普查机构的联系、协调;对普查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负责对普查员进行业务辅导和现场清查登记指导;负责审核清查表和普查表的数据质量,整理装订普查区全部普查表。
3、认真处理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负责组织普查资料的封装、交接上报工作。
6、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普查登记工作。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员负责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复核、查漏补缺及协助普查表填报组织等工作。
1、熟练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认真作好单位清查工作,做到胸中有数。普查员入户清查登记时,应当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调查路线,逐户进行核查,甄别调查对象,通过询问并按照单位界定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确认属于普查对象,普查员必须首先向调查对象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然后认真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帐等资料,协助调查对象据实逐项填写清查表。要按规定保管、及时移交各类清查表。
2、要协助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监督普查对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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