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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九、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切实抓好考试纪律。各市要严格执行人事部3号令,强化考试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和防范考试舞弊行为的方法,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各市统计局、人事局要在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的报名、培训、参加考试等方面,热情为应考人员提供服务和方便,认真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1.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3.各市考区代号编码
  4.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略)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人事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5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5月30日前报订购考试教材数量。
  三、7月10日前各市将考务费上缴到指定的帐户。
  四、7月30日前各市将报考人数,考场设置和考试信息光盘报省统计局人事处。(亦可发邮件至gdrs_gd@stats.gov.cn)
  五、9月30日前各市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六、10月22日前各市派人到省统计局人事处领取试卷,并于考前一周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第一责任人名单。
  七、10月24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八、10月25日全天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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