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填写《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底止。
五、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100元(每科50元)收取。各市报考点按报名人数通过非税收入系统上交省考务费每人45元(含试卷费、管理费等)。
六、考场设置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设置。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5人以下不设考场。按规定只在地级市设置考场。考场必须设在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教材的订购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省统计局人事处统一向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订购。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自愿原则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初级每套61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03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
八、各市要尽早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有关工作,要认真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1〕71号)的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各项内容,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见附件1),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报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准确上报考场设置和考试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确保考试工作严肃有序进行。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从10月24日18点至25日18点。请各市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值班电话于10月20日前报省统计局人事处(省统考办电话020-83134074)和省人事考试局(电话020-37605659)。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收集答题卡,并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码顺序整理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情况,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征得省统考办同意,并说明情况,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10月28日前将答题卡和试卷送交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省统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