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四、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调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切实提高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作用、长效运行的原则,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认真落实国家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加快分离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播手段,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建设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抓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乡村气象服务专项试点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强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服务三农意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积极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继续实施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活动。充分发挥县级农业科研单位在技术服务和良种推广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技推广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着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培育成农技推广的市场主体和重要力量。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发展专业化防治组织,在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发生源头区推行统防统治。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市、县及优秀社经验推广工作。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