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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市政工程实行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制度的通知

  2、检查井、收水井接顺、收水井泛水设置情况,抽查不少于井总量的30%。
  3、人行道平整、面砖缝隙线型、与构筑物衔接情况,八字门坡、盲道砖铺设设置是否合理,侧石顺直、缝宽均匀情况,抽查不少于6处。
  4、其它需要进行外观检查的内容。
  (二)桥梁工程
  1、、桥梁线型、主要衔接部位及桥面全数检查。
  2、支座安装质量,重点抽查弯桥支座安装情况,抽查不少于4个墩台。
  3、钢结构焊缝质量情况,每座桥梁抽查不少于5处。
  4、伸缩缝与桥面及桥头接顺情况。立交桥随机抽查1条主线和2条匝道;一般桥梁工程全数检查。
  5墩柱、桥台、帽梁、箱梁、防撞墙混凝土外观色泽情况。立交桥随机抽查1条主线和2条匝道;一般桥梁工程抽查。
  6、地袱、栏杆顺直度,灯杆基座、伸缩缝混凝土、泄水孔质量等。立交桥抽查1条主线和2条匝道; 一般桥梁工程抽查不少于5跨,不足5跨的全数检查。
  7、其它需要进行外观检查的内容。
  (三)排水(含中水)工程
  1、检查井、收水井内井室质量,其中主要是井口和井身及支管衔接部位质量情况等,抽查检查井、收水井不少于总数的10%
  2、管道回填路面有无沟影情况,全数检查。
  3、其它需要进行外观检查的内容。
  三、资料情况
  竣工质量预验收时各相关单位必须将所有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并按档案部门等相关要求装订成册。
  (一)道路工程
  1、道路路基、路面弯沉,路面平整度试验报告,全数检查。
  2、基层强度、主要原材料、构配件试验情况,各项试验报告抽查2~3份。
  3、各部位、各分项检验批、隐蔽验收记录,抽查1~3份。
  4、道路基础、主体验收备案资料,全数检查。
  5、其它需要进行资料检查的内容。
  (二)桥梁工程
  1、成桥荷载试验检测报告,全数检查。
  2、桩基单桩承载力、超声波试验、小应变检测报告,全数检查。
  3、预应力张拉、注浆记录,随机抽查不少于3份。
  4、各部位混凝土强度报告,主要原材料、构配件试验情况,各项试验报告随机抽查2~3份。
  5、桥面及引路的平整度、引路弯沉、桥梁净空检测报告,全数检查。
  6、各部位、各分项检验批、隐蔽验收记录,随机抽查1~3份。
  7、桥梁基础、主体验收备案资料,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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