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夏(雨)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质安[2008]568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夏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室外温度超过摄氏35度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和深基坑施工,尽量减少金属焊割和熔化沥青等高温作业。
二、各施工现场要积极做好雨期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从公司到项目均应成立各级防汛领导小组,成立防汛抢险队,并制定防汛计划和紧急预案措施。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夜间均应设责任值班人员,保证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设置天气预报员,负责收听和发布天气情况,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合理安排预防工作,防止气象灾害造成损失。
三、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夏季雷、雨多发的特点,加强现场避雷装置的检测,施工现场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避雷装置确保必须完好。加强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以及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对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情况进行检查。凡是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四、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杜绝电线乱接、乱搭现象。将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作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隐患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
五、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管理,做好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等工作。切实关心作业人员夏季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建筑工地食堂开办企业单位责任意识,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