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成立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小组的通知
(津国土房综〔2008〕480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用地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市局决定成立京沪高速铁路等12个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京沪高速铁路、蓟港铁路、津宁塘承高速公路、天津大道4个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小组,由张中夫副局长负责,土地资源处、综合业务处、规划处、地籍处、地矿处、拆迁办、开垦征地中心、地籍管理中心、国土房管研究中心和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为成员。
二、机场二跑道、中新生态城、长城汽车、海滨大道4个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小组,由蔡云鹏副局长负责,土地资源处、综合业务处、规划处、地籍处、地矿处、拆迁办、滨海分局、开垦征地中心、地籍管理中心、国土房管研究中心和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为成员。
三、烟草扩能项目、金融城项目、钢铁物流项目、津滨大道商贸物流区4个重点项目,由段宝森副局长负责,土地市场处、综合业务处、土地资源处、地籍处、权籍处、拆迁办、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籍管理中心、风貌办、风貌整理公司、公用处和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