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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质安[2008]618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8年7月6日19时50分,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梅江路交口,由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湖北安陆市永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的天津数字电视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41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较重。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丽书记亲自作出重要批示:1、全力以赴救治伤员;2、尽快查清事故原因;3、吸取深刻教训,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7月7日12时至10日12时,开展为期三天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职责分工

  各集团(总)公司由一把手带队对所属工程进行自查;各区县建委、安监局由主任、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的其他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市建委与市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工程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地铁、大型工业厂房、重要构筑物、学校、医院等工程的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用电、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和脚手架用钢管、扣件的质量。同时对总承包单位使用的分包队伍进行资质检查。

  四、检查要求

  1.目前全市进入硬架支模和准备现浇混凝土施工的工程全部停工,由工程所属集团或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于本日12时之前将本通知下达到工地。

  2.停工后由总承包单位重新审核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模板支撑体系,要立即整改加固,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各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停工立即整改,并经复查合格后再行施工。

  4.各集团(总)公司、各区县要于7月10日12时之前,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建委安全站和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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