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测算、发布建设工程计价指数的通知
(建筑[2008]700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和改革的深入,建设市场各方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大。为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逐步完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动态管理,提高对建筑市场的服务力度和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速度,自2008年7月,市建委组织测算、发布建设工程计价指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价指数计费项目分为人工费指数、材料费指数、机械费指数三类,用以调整预算基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从而得到编制期的预算基价,及时并贴近实际地计算出编制期的工程价格;同时,计价指数也可判断出造价文件中材料费用与市场中准价对比的高低程度,为工程结算审核提供便利。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根据市建委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个专业主要项目计价指数的试发布,对发布形式、调整方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关基础测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