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建质安[2008]796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市建委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安全管理机构。
(二)在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特级、一级、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
每个区、县督查4个建设项目,其中建设主管部门推荐2个项目,督查组随即抽查2个项目;每个施工企业督查2个建设项目,其中企业推荐1个项目,督查组随即抽查1个项目。此次督查采取专家打分评议的方法。
二、督查时间及安排
督查自2008年9月1日开始,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1日至15日),对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督查。第二阶段(9月16日至30日),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督查。
由专家组成四个督查组,其中第一组督查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和华苑科技产业园区;第二组督查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第三组督查武清区、宝坻区、大港区、汉沽区、静海县、蓟县和宁河县;第四组督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区、县建委、施工企业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以及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检查建设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查阅日常管理的相关内业资料等。
(二)对选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每个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督查工作结束后,由督查组立即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在全部督查工作结束后,市建委将公布评分结果。
四、督查内容
(一)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企业的安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安全人员配备、培训、教育,安全检查记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夏季、雨季、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建立、落实情况;预防硫化氢等中毒防范措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奖惩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工程项目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高架支模和有关深基坑等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钢管扣件的规范使用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督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按照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标准规定,认真检查,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检查表(见附件)等内容,严格打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对存在严重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督查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和复查,确保整改合格率100%。
(四)此次督查结果,将做为对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
1.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表
2.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检查表(略)
3.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督查表
4.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督查表
5.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督查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表
区、县: 日期:
序号
| 项目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满分
| 扣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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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并且发文公布。不符合扣2~5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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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签订人符合要求。不符合扣2~5分
|
2
| 机构
设置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扣3~10分
| 10
|
|
|
3
| 运行
情况
| 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情况
|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安全联络员按要求定期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不符合扣2~5分
| 10
|
|
|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情况
| 按规定制定详细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已进行演练。不符合扣1~3分
|
4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制定与控制情况
| 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已采取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控制较好。不符合扣3~10分
| 10
|
|
|
5
| 专项
整治
| 建筑施工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制定与落实
情况
| 整治措施内容详细,方法得当,并且已经落实。不符合扣3~12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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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检查
| 辖区内建设工地进行安全检查
情况
|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并按照制度履行安全检查。不符合扣3~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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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事故
查处
| 08年发生在本地区区管工地事故伤亡情况
| 死亡一人扣10分
重伤一人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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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满分
| 扣分
| 得分
|
8
| 文
件
贯
彻
| 检查文件转发、贯彻落实情况。一项不符合扣0.5~1分
1、《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建质安[2008]118号;
2、《2008年天津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安[2008]187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8]277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安[2008]269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安[2008]354号);
6、《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安[2008]396号);
7、《关于对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土(含渣土)运输实行备案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08]418号);
8、《关于开展全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安[2008]419号);
9、《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08]464号);
10、《关于做好2008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2008]471号);
11、《关于对我市各区、县进行建筑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建质安[2008]535号);
12、“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颁发>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安[2007]459号);
1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安[2008]567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夏(雨)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8]568号);
15、《关于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08]618号);
16、“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安[2008]651号);
17、“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安[2008]650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脚手架用钢管、扣件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8]677号);
19、《关于严格控制建设工程土方运输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08]680号);
20、《关于全面禁止房屋建筑工程采用梁板柱同时浇筑混凝土施工方法的通知》
(建质安[2008]679号);
21、《关于及时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通知》安字[2008]7号;
22、《关于对我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实行IC卡管理的通知》安字[2008]8号。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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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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