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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上报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基本情况的通知
六、
上报要求
以上各项情况填报时不得漏项。各单位应于2008年 10月15日前将文字(Word)和附表(Excel)发送到房安处邮箱:fangguanchu@tjfdc.gov.cn
联系人:尹振军 23145240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岗位类别(鉴定/检测)
岗位证书(有/无)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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