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166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兰州市“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及《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 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面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多发、矛盾凸显的复杂局面,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着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大胆创新监管工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建立,以117名乡街专干、6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主,645名协管员、1031名信息员和社会监督员为辅助的“一专三员一岗位”的基层食品药品协管网络得到有效推进。二是完善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有害食品药品行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2328件,实施行政罚没款1047.22万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提高了近10%。三是强化餐饮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总数6456户,量化分级率达97.6%,其中A级70家,B级126家,C级6261家;学校食堂量化分级总数659户,量化分级率92%,其中A级单位18户,B级33户,C级608户,五区量化分级率100%,三县量化分级率为66.5%。19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2299 家药品、医疗器械单位通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95%以上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建成规范化药房,597家小型医疗机构完成“规范化药房(柜)”建设。四是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全市76个乡镇和728个行政村已建立起较可靠的药械供应网络。五是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5.4万余份,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4000余篇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知晓率提升8%。六是有效应对处置“三鹿婴幼儿奶粉”、“齐二药”、“欣弗”、“完达山”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圆满完成了奥运和抗震救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完善。七是食品药品消费放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共创建放心肉39家、放心酒示范店167家、放心粮店120家、标准化牛肉面店110家、规范化药房示范单位103家、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155家,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5个。八是全市食品医药产业稳步发展,目前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25家,占全省的22%,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25家,生产加工小作坊97家;共有食品经营企业20542户,其中,经营食品商场(超市)322个,小食杂店20220户,占全省的21%;共有餐饮单位8500多家,占全省的19%,年营业额约50亿元;共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75家,占全省的46%;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1025家,占全省的38%;共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5家(药品35家,器械50家),占全省的59%,年产值约8亿元;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299 家(药品1276家,器械1023家),占全省的42%,年销售收入约40亿元。九是食品药品检验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共有各类检测设备205台,“十一五”期间共检测69100余次。十是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共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2292人,大专以上学历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