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认真解决党员信念坚定、政治坚强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淡化宗教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渗透和影响。对经过反复教育仍顽固坚持信教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对笃信宗教、参加零散朝觐的,坚决开除党籍。
8、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意见》,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流动党员接受党组织的管理。
9、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新发展的农牧民党员中,35岁以下的不低于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70%,妇女不低于20%。致富能手不低于50%。
10、全面开展“三个培养”工程。力争2010年,种养殖大户中的党员比例由53%提高到70%,致富能力和带富能力较强的农村党员达到20%;改进农村无职党员岗位设置,从设立岗位入手,通过设立环境卫生岗、征求民情民意岗、村务公开监督岗等4大类17个岗位,广泛调动农牧民党员、农村“三老”人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做到无职党员有岗,有职党员有为。
四、强化“素质工程”,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11、继续抓好村干部学历教育工作。用2年时间使中专以下的村干部参加农广校学历教育。认真落实村干部分级培训负责制。对“两委”副职的培训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并对牧区的村干部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双语”培训班。
12、结合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站点的后续建设,培植农村党员科技示范户,发挥党员科技示范户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规范村级组织建设提供保证
13、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等民主议事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继续加大婚丧事简办、新办力度,着力解决农牧民因婚丧事致贫、返贫的问题;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村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组织有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