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工作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为自治县杰出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鼓励用人单位为做出贡献的人才办理各种补充保险,扩大重点人才保障范围。加大人事执法监督力度,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自治县人才工作专项基金,为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人才和人才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20、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职责,逐步形成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及时制定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划,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人才有关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人才工作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促进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2007年1月26日
附件1: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健全 县委书记
副组长:马政斌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朝阳 县委常委
成 员:卡 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建彬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赵海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培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毕玉勇 县编办主任
王洲全 县委党校副校长
姚诚德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李建勇 县财政局局长
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乐祥 县科协主任、科学技术局局长
海尼扎 县妇联主席
赵 丽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军民同志担任。
附件2: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