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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

  四、大力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建设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党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与统一是形成工人阶级强大力量的根本所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自治县职工人数不断增长,队伍迅速扩大,部分职工还未纳入工会组织,职工管理及其权利义务保障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按照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和职工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积极探索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形式及其职能实现形式。
  1、切实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特别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中,要确保工会组织的合理建制及其作用的正常发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改革和改制之名,随意撤销工会或把工会与其他工作机构合并。对违规撤并工会组织的行为,县总工会要依据《工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经严肃查处和纠正。
  2、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类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开业半年内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县工商、税务、经贸、劳动等部门在审查或批准企业合同、企业章程、注册登记和进行劳动监察时,必须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组建工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形成制度。对阻挠工会组建、以各种方式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追究。要重视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不论户籍所在、合同长短和工作年限,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都要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
  3、继续推进各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组织、宣传部门要把工会组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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