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和管理队伍
1、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选拔校长,全面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并坚持和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2、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科学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与教职工签定聘用合同。逐步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城镇中小学、农牧区中心校要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用于聘用本校以外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调整出教师队伍。
3、逐步实行中小学工资总额包干制。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核定学校工资总额,做到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由学校自主确定和调整内部岗位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4、大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行名师工程,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教学好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实行“三优先”(即晋职优先、考核优先、培训优先)政策,进行低职高聘。对教学能力不强、专业考试不及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在每一周期内未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者,进行高职低聘。同时,每年按照当年退休教师15%的比例招聘师范院校毕业的大学生进入教师队伍。
(四)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1、依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实行教研员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的作用。城区和乡(镇)中心校成立教研室,形成县、乡、校三级教研网络。
2、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深化中小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全面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素质的标准和体系,重视学生的过程评价和特长评价。每年暑假,教研部门要对教师进行各学科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
3、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拓宽县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县、地、自治区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渠道。每年有计划聘请自治区、地区、县域内的名师、教学专家开展讲课、评课、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的教研活动。每年有计划选派中青年教师,特别是民族学校汉语教师到自治区、地区、县城的中小学或大中专院校学习,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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