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按照“平安和谐巴里坤”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与自治县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贯穿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始终。
(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使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平安创建基础持续稳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2008年底以前,实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顺利通过自治区平安县的验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各乡镇场区综治委(办)要认真组织、积极推动本辖区基层创建活动,要以“平安家庭”为基础,以乡镇、村(社区)为重点,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广泛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基层平安创建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平安创建质量和水平。平安细胞工程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平安建设宣传墙体标语每村不得少于10条。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公安和边防部门要有效防范、控制和严厉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及其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使刑事案件在前三年刑事案件平均下降的基础上再下降10%,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盗窃案件同比下降10%;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破案率达到70%以上,其中杀人案件(含伤害致死案件)破案率达到100%以上;要有效治理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严厉打击和严密查禁毒品犯罪活动;要加强武器、弹药、枪支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枪、涉爆案件;要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有效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